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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可以換成學生,人民可以換成老師
罪犯可以換成嫌犯,人民可以換成警察
台灣現在的人權,不是為了保護人權,而是為了展現他們對社會的操控力,可悲的是,政府對於人權團體沒有任何的制約力,除了尊重,接著就是服從。
我強烈的懷疑這些人是過度理想主義者,所以才會認為這世界有他們的「理想國」;如今我們有這樣的社會確實是應該感謝人權團體,不過最近幾年不斷崩壞的社會體制,這些傢伙也脫不了責任。
當罪犯被捕,他們的臉不會被看見,因為他們有人權,那受害者呢?
當人權不斷地在阻擋法律賦予的嚇阻力,那法律有什麼用?
髮禁解了,自由多了,學生有進步嗎?
思考有進步嗎?
條子還能抓人嗎?每個月3萬看養費還要付嗎?
究竟誰才是社會體制崩潰的黑手?
這系列創作會一直下去,我想就社會問題做一些創作,或許不是那麼客觀,不過,我就是看人權團體不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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